根据《世界体育报》的最新报道,皇马在一份声明中呼吁西班牙体育总理事会(CSD)不要授予比利亚雷亚尔与巴萨的比赛在海外举办的许可。然而,实际上CSD在这件事情上并没有任何决策权。
进一步了解到,这场比赛的最终决定权实则掌握在国际足联手中。西班牙足协遵循的国际足联规则中,欧足联的批准是进行任何国际比赛的前置条件。尽管皇马表达了强烈的反对意见,并请求CSD在未达成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不要授予行政许可,但根据《体育法》以及1982年的皇家法令,CSD并没有此项权限。
![]()
根据《体育法》的第78条规定,比赛可以是国际的、国家的或超自治区的。而第81条则具体解释了国际比赛的定义,即指在西班牙或国外由西班牙体育联合会组织的比赛,可以是官方或非官方的,并允许其他非西班牙联合会的队伍、选拔队或运动员参与。
同时,该法第2条款明确指出,在西班牙举办的官方比赛需要确保其与西班牙的外交政策和国际义务相符合。但值得注意的是,更改比赛举办地并不被视为对比赛总体框架的调整,因此并不属于公共授权的联合会职能范围。
另外,参照1982年的皇家法令2075-1982,该法令主要针对的是在国家领土之外进行的涉及西班牙国家队或俱乐部队参与的国际、洲际、欧洲锦标赛或双边比赛。而对于比利亚雷亚尔与巴萨之间的对决,该法令并没有涉及。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规定上来看,比利亚雷亚尔与巴萨的比赛在海外举办的决定权并不在CSD手中,而是在国际足联以及欧足联的批准之下。因此,皇马的请求并不能改变比赛的最终决定。